招标信息
珞璜基地JN550-QF网带炉大修项目招标
时间:2016-09-23 11:19点击量:次
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珞璜生产基地JN550-QF网带炉大修项目招标书
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珞璜生产基地JN550-QF网带炉大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修单位。
一、项目概况:重标公司珞璜基地JN550-QF网带炉大修项目,项目限价50万内,项目周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承修单位根据JN550-QF网带炉大修技术要求和现位于重标公司二郎基地的生产线设备制定大修技术方案,对网带炉进行大修、安装、调试,直至该网带炉满足汽标厂的使用要求通过最终验收。
二、项目大修主要内容、技术要求、验收标准、设备的质量保证等要求见附件。
三、项目交货地点:重庆汽车标件厂内(地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马兰大道29号)。JN550-QF网带炉现位于重标公司二郎基地。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
合同金额的30%,在合同生效后我方收到10%的履约保证金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后20天内支付给承修方;
2、第二次付款:
合同金额的60%,设备大修完成且在重庆汽车标件厂内(地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马兰大道29号)安装调试完毕后,共同进行终验收;终验收产品均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凭双方签署的终验收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连并10%履约保证金在内,于20天内向承修方支付。
3、第三次付款:
余款10%在整体质保期满1年且无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
六、业绩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网带炉大修或设计制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宣章)。
七、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7日17:00。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单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也可以在开标2小时前向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资财处以现金形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即2016年9月27日时16:00分),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
5、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
(1)投标人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珞璜基地网带炉大修项目投标保证金;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户 名: 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
开户行: 中行石桥铺支行
帐 号:108851055512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其银行基本帐户,以现金缴纳形式的在确定中标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8、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签订合同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其银行基本账户,以现金缴纳形式可按现金形式退还。
九、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
十、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2份;
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 份。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十二、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放方式: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履约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
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
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网带炉终验收产品均合格,在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后,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
热忱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投标书请递交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纪检审计室(公司办公楼4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3-68087763
传 真:023-68615261
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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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带炉大修技术要求 |